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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权制衡制度的补充意见
  •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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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建委建立和完善分权制衡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讨,对规范收费行为、费用减免、工程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以及人员调进与干部使用等五个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一、 关于规范收费行为方面

对于抄表收费,为从源头治理“人情水”,施行了抄收分离的制度改革。今年,公司投资110万元对收费系统进行升级,原抄表收费员只负责抄表,不再负责上门收费,水费由用户自愿选择到公司缴纳或到银行网点缴纳。对经营和特种行业用水类别及用水比例,由用水处和营抄中心勘察现场后共同确定。

二、 关于费用减免方面

对新户报装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所有二级用户的报装全部纳入到公司用水处统一报装,严格监管,二供所不再接受二级用户的报装;在费用减免上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减免额度。

三、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方面

对于4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招标办统一招标,对于4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和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材料采购继续坚持招投标制,由公司招标办会同业务科室制定招标文件,按正规招标程序实行招标;内部小型管网工程由用水处、工程科会同施工单位统一洽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 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公司调整成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对于1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支出,且在精确预算、严格控制的基础上,对实际使用情况予以追踪。 

五、 关于职工招收、调进与干部使用方面

关于人事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部面向市场。其招聘条件:内部职工子女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外聘人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所有招聘人员由政工人事处根据基层单位用人需求初拟用人计划,经公司办公会讨论,然后组织集中考试考评,报建委审批,最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择优录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