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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七届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推荐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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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各处(室)、单位:

经研究,定于近期合并召开公司七届工会代表大会暨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会分会

1、将工会分会调整为机关、二水厂、三水厂、安装公司、城区营业所、维修处分会,荆襄公司分会已于今年7月1日成立。

2、冯继红、周宣兵、肖汉平、苏池胜、卞军虎、黄家才、陶晓敏分别任机关分会、二水厂分会、三水厂分会、安装公司分会、城区营业所分会、维修处分会、荆襄公司分会工会主席,要按规定履行选举程序。

二、公司第七届工会代表大会暨第七届职工代表的条件、构成及选举程序

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公司工会现有会员350人,本次大会设代表56名,代表比例为15%。当选工会会员代表同时为职工代表。

1、代表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策,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为大多数职工拥护和信任。

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重大问题上能出于公心,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④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有参政议政能力;

⑤本人必须是工会会员。

2、代表的选举程序:各工会分会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经提名推荐,民主集中后,召开分会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于9月15日(下周二)前将代表名单报党群办资格审查。

三、公司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规定,公司工会于9月召开公司工会第七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经公司党委和荆门市建委工会同意,设工会主席1名,工会委员7名,经费审查委员3名,委员会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工会主席候选人要在委员候选人中推荐。

1、委员候选人条件:

①公司工会会员;

②分会只有一名委员候选人的必须是分会主席;

③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作风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遵纪守法,为大多数职工拥护和信任;

④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除上述条件,还应是财务工作人员;

2、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公司分会根据各分会提名推荐情况,召开工会全体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同意后,上报市建委工会审批。

3、各工会分会应在9月15日(下周二)前,将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公司工会。

附:市供水总公司工会第七届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和公司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表:

市供水总公司工会第七届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和公司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会名称

公司领导

会员数

会员代表

名额分配

工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经审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1

机关分会

蒋 萍

郭林舫

91

14

2

3

2

二水厂分会

汪承华

52

8

1

3

三水厂分会

陈卫国

57

9

1

4

安装公司分会

徐黎明

48

7

2

5

城区营业所分会

陈永根

80

12

1

6

维修处分会

王宜龙

17

3

1

7

荆襄公司分会

李儒安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