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
  • 发布时间: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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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起,荆门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62/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75/立方米;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1.80/立方米;特种用水3.50/立方米。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城市居民用水户(户籍人口4人及以内)每月每户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第二级为2025立方米,第三级为25立方米以上;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的,按人均用水量计价办法:每月每人用水量5立方米,执行第一级水价,每月每人用水量56.25立方米的,执行第二级水价,每月每人用水量6.25立方米以上,执行第三级水价。